| 关于评选表彰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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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7 18:55 文章来源:阳泉市城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中共阳泉市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辖区企业20强
个体工商户40佳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立足城市中心区的区位特点和比较优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三城十区”奋斗目标,创新发展思路,创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三产结构,引导扶持非公经济发展,全力打造城区三产园区,城市中心区特色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表彰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全区经济建设中所做出的贡献,更好地动员各类经济主体投身于 “三城十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从全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评选“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在城区税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基本条件
1、20强企业评选的基本条件: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各类企业。
2、40佳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条件: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含3年),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3、参加评选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年内没有发生过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逃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被处罚的行为(含法定代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评选标准
(一)20强企业评选条件:
1、社会影响:为所属行业的代表性企业,核心竞争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在我市同行业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有行业带动作用,纳税贡献度大的。
2、销售收入:评选当期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新兴和现代服务业当期年销售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
3、商标、产品:拥有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
4、诚信经营:获市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5、公益事业: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且事迹突出,并获得政府表彰奖励的。
(二)40佳个体工商户评选条件:
1、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
2、经营状况:评选当期连续三年在辖区内正常生产,诚信经营的。
3、劳动报酬:评选当期两年内未发生过拖欠雇员工资报酬的。
4、公益事业: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受到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四、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
凡被评为“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和质量等级信誉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区委、区政府颁发牌匾、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程序
1、各街道办事处按评分指标和办法,召集辖区内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单位,讨论拟定并上报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的推荐名单及有关资料。
2、区评选工作领导组根据各街道推荐名单,拟定“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名单,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3、审定后,区委、区政府通过有关渠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4、区委、区政府召开“辖区企业20强、个体工商户40佳”和质量等级信誉企业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六、 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评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明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忠何 区委办主任
胡秀毅 区政府办主任
李计明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苏作光 区综治办主任
张爱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茂荣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郭智明 区统计局局长
赵美青 区财政局局长
郎俊生 区国税局局长
程志明 区地税局局长
袁丰庆 区工商分局局长
胡彦明 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建军 区工商联会长
苏 明 区商务局副局长
苏计成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冯正杰 上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春平 下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燕明 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志勇 南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荣贵 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玉田 坡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苏明兼任,联系电话:2034110。
二○○六年十二月
20强40佳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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